Wednesday, January 05, 2005

分手

总觉得那些选择在圣诞节和新年这段日子和自己情人分开的人很残忍。有时觉得十一月到二月,应该被列为“不能不该分手”的期段。

试想:-
十二月有圣诞节和年除夕 – 这是那些情人双双对对的出门狂欢的时候,或在家和自己的家人和密友度过这佳节。这种喜悦和欢笑对那些刚分手却还来不及整理自己情绪的人,其实是一种讽刺。就算他们那时和很多人在一起,也是极度孤独和伤感的。

一月和二月有农历新年和情人节 – 农历新年,当然就是拉着自己情人的手和各位亲戚朋友派年。乐堂堂地迎接另一个生肖。假如自己的情人突然没在这种场合出现, 不只要整理自己的坏心情,还得面对那些“你的朋友呢?”类似的问题。心情都不是很漂亮了,还得好声好气的回答说“分手了”。你说要命不要命?

情人节更不用说了。总之就是一个伤心的一天。

身边有两个朋友最近不是分了手,就是半边钓。分了手的那个,心情是坏到不能。半便钓的那个,我觉得心情应该是更惨。也不知道两个人到底是怎样了,到底还是什么关系。佳节期间,超级不是滋味。

有时,我会觉得长痛不如短痛。不能因为是佳节的关系而把不能挽回的感情延期。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延期了,会不会给对方不该有的期望呢?你也不可能和对方分度过了情人节后的下个礼拜和他说“分手”。那么,对方会把这延期的选择视为“同情”还是“一番好意”?不论他怎么想,也不会对你有太好的评论。

不过,不延期分手的日子,另一方又得承受难堪和难过的佳节。难受和难堪反正都一定有,那为什么不让对方过和自己最后一个佳节呢?

要和人分手都已经很难了。在佳节期段和别人分手更难。

你怎么和他说“对不起,我得伤你的心,我得隔开我们的感情?”

不过,说真的,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当一对要分手时,也不会想太多,更不用说太多。说分,就分。不用选良辰吉日。

因为,已经浪费彼此太多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