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02, 2004

一个人。深夜。面包。牛奶。满足。

我没有吃夜宵的习惯。通常晚饭会是我一天的最后一餐。平时,也不会晚上肚子饿或是什么。刚才坐在电脑前看书做笔记,突然有点肚子饿的感觉。我心就想“错觉,错觉。都刷牙了”。然后继续看书。

我得先声明,我是一个不能饿的女生。一,我脾气会越来越坏。二,我的手绘开始颤抖。三,我会开始精神恍惚。不过,我又是那种消化很快的人。所以,以前上班时,我总会在吃好午饭后,去买面包或什么零食之类。因为我知道等一下到了三四点,我就会开始饿了。不过,我不要影响自己的工作,所以,买茶点或零食是必要的。在我的手还没抖时,先吃。

不过,没吃夜宵的原因是因为我晚餐会吃很饱。加上茶和晚上喝的水,通常是不会觉得饿。

可,刚才就是出乎意料。

不理会自己的肚子是要付出代价的。发现自己的手开始颤抖。我简直是飞奔到厨房找东西塞进自己的嘴。一个peanut butter sandwich和一杯牛奶,直往自己的肚子进。有点饿鬼的丑相。吃完后还得等一会儿,等手停止抖,等那饥饿的感觉退却。

面包 + 牛奶 +15分钟 = 满足

原来一个人为自己弄宵夜,自己还吃得津津有味,是很幸福的一种事。原来面包牛奶也是很好吃的。

现在,我就是在满足饱满的感觉中沉淀着,什么都不想做。